領導,您好,我是未央城建龍湖粼云天序項目的業主。近日,開發商在未充分通知的情況下,計劃在小區入戶大堂建設公共廁所和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引發業主強烈不滿。
我們發現開發商在銷售和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開發商隱瞞規劃信息,未充分尊重業主知情權,未進行必要的公示和征求意見。
2.銷售時誤導消費者,將商業樓誤導為7號樓,未明確標識公建配套詳情,違反了市規劃局規定。
3.合同簽訂過程中,業主未被充分告知合同內容,且合同中未標明建筑明細位置和樓號。
4.開發商在溝通中明確表示沒有義務公示公共設施信息,承認了誤導行為。
5.入戶大堂改造計劃可能影響小區安全和環境衛生,違反了相關標準。
因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1.解除合同,我們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若解除合同不可行的情況下,請求對合同進行必要變更,限期整改公示,保障業主權益。具體包括:將公建配套設施設置在商業地塊,根據業主需求合理配建,開發商出具書面承諾保證大門不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