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楊晏寧)近日,江蘇泰州警方破獲了一起冒充外賣騎手擺拍假工資條引流的案件。視頻中,張某自稱“外賣小哥”,吐槽做騎手收入低,聲稱平臺克扣太高。就在大家對此議論紛紛時,警方卻發現這個賬號在短短幾個月內發布了70余條內容相似的視頻,而且視頻中提到的平臺和地址并不存在,視頻中的工資條和平臺克扣等也是編造出來的虛假內容。從法律角度看,張某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對此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永輝進行了解析。
李永輝認為,當前,個別不法分子在信息網絡實施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規范信息網絡秩序。
“在本起事件中,該男子編造‘外賣小哥’身份曬工資條的短視頻,以及出現的工資條,全部是偽造的,其行為涉嫌犯罪?!崩钣垒x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為了博取關注和獲得流量,短視頻等互聯網平臺確實存在亟需治理的各種亂象和問題,甚至有人專門通過故意編造傳播大量不實信息以牟取利益。那么對于這種無底線博流量的行為,該如何進行整治呢?
“網絡空間屬于公共空間,網絡秩序也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息網絡與人們的現實生活已經融為一體,密不可分?!崩钣垒x告訴記者,在信息網絡上大肆捏造、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網絡起哄鬧事型尋釁滋事罪關于‘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認定沒有明確統一的司法標準。”李永輝說,在司法實踐中,多適用點擊轉發量、出動警力或采取辟謠等緊急措施、影響現實社會公共場所秩序、引發群眾惶恐、不滿情緒、影響黨政機關形象等標準認定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或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為此,李永輝建議,對于網絡謠言的制造和傳播,我們必須建立起一套強有力的聯合懲戒體系,以確保網絡內容的創作者和傳播者對此持有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打壓與預防并重,實現標本兼治的目標。維護網絡公共秩序是全體網民的共同責任,網民朋友要依法依規上網,堅持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