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商洛市丹鳳縣惠達丹悅府13號樓302的業主,我們樓天然氣管道鋪設存在安全隱患,現在不知道找誰消除隱患。
我是13號樓302的業主,于2023年11月份我貸款在商洛市丹鳳縣惠達丹悅府購買了一套住宅,2024年7月1日售樓部要求業主收房,我在收房的過程中發現該樓的總天然氣管道從我的設備平臺橫穿并直接穿越各樓層進行鋪設,該設備平臺是空調外機平臺,管道和外機間距不足20公分,根據城鎮天然氣安裝規范,天然氣管道嚴禁直接穿越樓板,并且相關規定規定總天然氣管道和空調外機間距不足1.5米,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空調外機會產生大量的高溫和強烈的震動,一旦管道出現問題將危及到整棟樓居民的生命安全,我就該問題隱患向物業公司和建設方反應,他們均表示該隱患無法整改要求我自己聯系施工方,物業和建設方為責任主體方,有不可推卸責任。我已聯系燃氣公司但表示該由建設方整改是樓建的有問題。三方互相推卸責任,問題遲遲得不到整改,現已影響了整棟樓的安全。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欄目組能幫忙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幫助我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