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燕某,女,15歲,學生。2024年2月9日在洋縣梨園歡樂谷游樂場購票入場玩耍時受傷導致右肘部骨折,當時無游樂場安保人員救治,我(燕某爸爸)趕緊進去將小孩扶起,并找來游樂場臨時負責人,負責人讓我自行給小孩看病,態度極差。
為了不延誤病情,我及時將小孩送往就近洋縣和諧醫院給予住院治療,期間多次與游樂場法人魯某溝通,他推來推去,不愿出面處理,認為自己游樂場買的有保險,讓保險公司來處理,保險公司只是來調查了情況后,提出需要住院診斷證明、醫療發票、住院清單等資料,不予醫療墊支。我只好到處籌資給小孩看病。目前小孩病情好轉出院,所有資料于6月4號都交于洋縣梨園歡樂谷游樂場法人魯某手里,至今未給予處理。該游樂場安全措施不夠,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對游客人身安全不屑一顧;對已發生游客的人身安全事故,推卸責任,不關心,不處理;將廣大游客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不負責任。懇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給予援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