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縣人民政府回復:2024年4月2日,收到貴網轉來網民反映《商南縣幸福宜家小區不作為亂收費問題》后,我縣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由縣移民辦牽頭,城關街道辦和水務集團配合的聯合調查組,深入幸福宜家小區開展聯合調查工作,現將調查處置情況函復如下。
一、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于反應“本來城里買房是想方便生活,現在物業費交了卻得不到有效服務”問題。經現場走訪核查,該小區環境衛生保潔良好,物業服務正常,但存在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未及時公開的現象,未能及時與業主做好溝通。
(二)關于反應“三天兩頭停水”問題。經調查,該小區存在用水高峰期水壓不足,導致間歇性停水問題發生。針對此問題,縣政府撥付6萬元資金正在小區修建60立方米調節儲水池。目前,設備已經采購到位,正在加緊施工建設中。建設完成后,可解決小區用水高峰期高層間歇性停水問題。
(三)關于反應“電梯說不讓用就不讓用,說是有人不交物業費就不讓坐電梯,但我們不欠費的也不能用電梯,用電梯就要去物業辦電梯卡,一張卡20元,現在用不了又要我們重新辦卡,一家最少兩張卡就是40元”問題。經調查,該小區不欠電梯費業主不能乘坐電梯的情況不實。該小區共有電梯19部,電梯電費每月達3萬余元,物業公司采取刷卡乘坐電梯的辦法,督促長期拖欠物業費和電梯費的業主及時繳納費用,維護按時繳納物業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對前期已辦理電梯卡的業主,物業費按時繳納后,物業公司立即激活電梯卡,不用重新辦理,如住戶原卡丟失或損壞的需交20元補辦電梯卡。同時,責成移民辦、城關街道辦協調物業公司先行將電梯開放,限定時間內督促住戶繳納物業費;對因家庭困難暫無法一次性繳納的業主,可自行和物業公司協商分批繳納物業費;對限期內無特殊原因繼續拖欠物業費和電梯費的業主,建議幸福宜家小區物業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四)關于反應“物業費和停車費也很高,小區環境和服務根本匹配不上這樣的費用”問題。經調查,該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為:高層物業服務費0.8元/㎡/月、公用電費100元/年(年終實際核算);衛生費10元/月;電梯收費標準:一樓不收費,二樓0.3元/㎡,每加一層加0.02元/㎡;該小區院內面積小,地上、地下車位有限,無法滿足小區業主車輛停放需求,對臨時停放車輛采取30分鐘內不收費,超過30分鐘,按照5元/8小時收取停車費,包月按100元/月收取。按照商南縣物價局關于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的批復(商價發〔2016〕5號規定:“高層(8層以上)住宅物業費按照0.7元/㎡.月收取;臨時停車服務費,小汽車2元/輛.次,按次計費不分晝夜,連續停車每超過24小時加收一次,臨時停車30分鐘內不收費”,該小區確實存在未按文件規定收取物業費和停車服務費的問題。我縣已責成幸福宜家小區物業公司立即整改,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收取相關費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縣將堅持舉一反三,立即自查整改。一是加強物業管理培訓,不斷提升物業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二是積極宣傳物業相關政策法規,及時公開繳費標準,做到物業費收支公開、透明;三是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耐心做好業主反應問題的解釋工作,主動接受廣大業主監督,共同打造宜居宜業和美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