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7日凌晨兩點左右因腳痛去紅會醫院(草灘)就診,租借了陪護床,我掃碼但是顯示是壞的,但已經收取押金399塊,微信程序退不出去,就先去看病了。
我們于2024年2月17日凌晨5點左右就離開了紅會醫院,但我發現掃碼顯示壞的陪護床一直在使用,到下午18:00左右還在計費,就聯系了工作人員,但是退費只退了219塊,少退了180塊。聯系工作人員,經過兩天的溝通,工作人員說已經申請了,銀行會在3-7天內退還180元,但截止到今天已經過去8天了,還沒有處理這個事情,打電話醫院和陪護用具負責人只會互相扯皮推諉。
陪護床用了該收錢就收,沒有使用不能硬訛人錢,望紅會醫院做出合理解釋,并盡快退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