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眉縣社會水泥廠退休職工。
2006年9月份入職,到2021年12月26日按法定年齡退休。
入職15年,廠只給我繳養老保險,其余“四險一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沒有繳納。
2023年,淘汰落后產能,水泥廠日產2500噸水泥線拆除。企業要裁員,對裁員職工進行“四險一金”補償。
2022年,企業人員飽和,說企業困難,還不停招收新人進廠,侵害了老職工合法權益,欺人太甚。
2023年,眉縣社會水泥廠對裁員職工,進行“四險一金”補償。但是,我雖是退休職工,入職15年,沒有享受“四險一金”,這15年“四險一金”應該依法補償,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遺漏。
依據政府社保政策,企業必須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這五項,按入職15年計算,應該補償我12萬。
請政府督查解決。
陜西省眉縣社會水泥廠退休職工 周刊勛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已反饋
眉縣社會水泥廠職工社保問題 金渠鎮政府回復
眉縣金渠鎮人民政府回復:接到周先生在西部網民生熱線反映“眉縣社會水泥廠對退休職工未繳納‘四險一金’”問題后,眉縣金渠鎮高度重視,及時安排專人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經與陜西社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人事部聯系了解,周先生于2006年9月份入職陜西社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12月26日,周先生按法定年齡退休,在職15年期間,公司只為周先生繳納養老保險,其余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未按規定繳納。
陜西社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人事部表示:由于周先生退休前未要求公司對其在職期間未繳納 “四險一金”的賠償,屬自愿放棄賠償要求,現周先生已退休2年,公司不為其進行“四險一金”賠償。
如周先生對企業決定有異議,建議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