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回復:《關于網友反映“無法報名2024年醫師中級資格考試”的情況》(網調字〔2023〕第12076號)收悉,感謝西部網和廣大網友對全省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網友“用戶_FLWi”反映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政策依據和申報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1998年6月26日通過,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第十四條 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二)2000年12月28日,衛生部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
第十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三)2001年6月11日,衛生部下發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2001年6月13日執行。
第四條 本規定下發之日前,已按國家規定取得衛生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資格繼續有效。本規定下發后,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和評審。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衛生系列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七條 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未明確事項,均按本規定執行。
(四)2021年6月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附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中級職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五)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注冊。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申請人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除有本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外,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準予注冊,將注冊信息錄入國家信息平臺,并發放醫師執業證書。
未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 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網友反映情況答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要求,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
鑒于您2019年取得醫師資格證書,2020年1月注冊。按照當時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您實際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時間未滿4年,不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中級職稱申報條件(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的要求,故不能申報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考試。
專此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