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康市旬陽縣蜀河鎮2018年的扶貧搬遷戶,搬遷入住驗收表上清清楚楚寫的實際騰退補助金五萬,我并未收到這個錢,當地政府扶貧辦的主任一口咬定是工作人員筆誤把資料填錯了,希望有關部門還我一個真相!
旬陽市蜀河鎮扶貧搬遷戶未收到5萬元補助金
旬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8月9日轉來《西部網網上輿情調查函》(網調字[2023]第08035號)收悉,網友“用戶-y6KL”在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反映“蜀河鎮扶貧搬遷戶未收到 5 萬元補助金”問題,我市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市搬遷辦和蜀河鎮實地調查核實,現將調查及處理情況函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反映人為蜀河鎮三官社區二組村民胡某的妻子樊某,該戶家庭人口 4人,屬脫貧戶。胡某于2016年12月被識別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家庭人口5人,其父親于2017年6月病逝。2018年該戶納入易地搬遷對象,同年4月與蜀河鎮政府簽訂搬遷安置“三項協議”,實際搬遷安置人口為4人,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人均住房補助2.5 萬元,合計補助 10萬元,安置在蜀河鎮三官移民安置小區12號樓。
二、問題核實及處置情況
經核查,胡某舊宅與其兄弟的房子共用一面墻,屬于連體房,不具備舊宅騰退拆除條件,無法拆除。按照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和陜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強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陜財辦建[2017]73號)中關于“舊宅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 1萬元(待騰退復墾完成后兌付 )”的規定,因該戶舊宅未拆除騰退,故未撥付給該戶騰退補助款。經查閱“一戶一檔”搬遷資料,該戶搬遷協議申請面積為100平方米,實際安置房面積 78平方米,購房款共計11萬元(含國家政策補助10萬元),該戶實際自付購房款1萬元,符合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超過25平方米的政策規定,市搬遷辦及蜀河鎮工作人員已面對面向反映人宣傳易地搬遷相關政策并解答疑惑,確保國家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市將結合全市鞏固銜接七大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入戶走訪,切實加強易地搬遷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政策宣傳力度,全面排查各項政策落實情況主動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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