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你們好!我是銅川市耀州區五臺安置小區業主,業主今年2月14日投訴不兌現住房違約金,經過孫塬鎮政府管住房領導核實詢問,我們已如實說明了情況, 鎮領導把我們的訴求反映給了主管部門,但最后還是不了了之。
今天村上辦理國家政策電費補貼,經詢問,我們的用電還沒有交付電力公司,目前還屬于物業管理收費,根本沒有電表號,這使得業主這些年都無法享受到電費補貼服務,由于物業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業主交一次水電費,物業催一次物業費,但存在的違約金問題只字不提,也不給解決,光知道你們的物業費,但業主的違約金不是錢嗎?大不了物業費和違約金兩者相抵,多退少補,望有關部門為業主做主,協調處理,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