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丹鳳縣的一名教師,1989年參加教育工作,那年19歲,至今已有35個年頭了。一級教師,中級職稱,扣除五險一金到手月工資六千多一點。
我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十萬多一點,從繳納五險一金開始到現在從來沒有支取過。即使前幾年蓋房也沒有支取過。那年蓋房時,資金困難,曾經考慮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咨詢過相關手續后,我一無貸款可質押的不動產,二無合適的擔保人。身邊關系不錯的同事朋友不是自身有貸款債務,就是也想貸款,或者已經就是擔保人了。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沒有擔保人就無法貸款。最后沒有辦法,只有拿工資折抵押,從農商銀行那里進行了商業貸款,勉強把房子主體蓋起來,湊合著在粗糙簡單的房間里生活著。依靠工資,商業貸款在這幾年里基本清零。僅有少量的個人債務。
一晃幾年過去了,孩子也將大學畢業了,即將成家娶妻,給孩子準備婚房,需要將房屋進行粉飾裝修,讓房子漂亮一點,給家庭一個像樣的空間。經過初步預算,各種費用至少得四十萬左右。現在又面臨裝修資金問題。
我的家庭狀況是:妻子無業,平時打零工維持家計。孩子這幾年在上大學。全家人幾乎全是依靠我的工資來維持家庭生計。沒有別的經濟來源。此時我又想到了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是仍然是一無可質押的不動產,雖然有自建樓房300平方米,但沒有房產證。二無合適的擔保人。又走入了當年蓋房時的困境。難道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永遠只是可望不可即的“隱形”福利?
從教35年了,從來沒有真正享受過一次公積金貸款福利。我在想,既然住房公積金是國家給職工的福利,五險一金的一部分,也就是職工購房租房裝修房資金保障的一項福利。在基層職工真正需要住房公積金支持的時候,往往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附加條件和手續繁多苛刻,使很多職工喪失了這項福利,只能等到退休了才能將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支取出來。其實這樣,沒有真正發揮住房公積金的實惠福利作用和它存在的意義,也不利于盤活經濟,發展經濟。
再說公積金貸款,就擔保人這一項來說,大多數人需要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關系熟悉要好的都是同一階段或者同一年代的同齡人,彼此都需要房貸,又怎么去當擔保人,又不可能互相擔當擔保人。誠然擔保人是降低貸款資金風險的一種手段,但現在不是有金融信用制度嗎?這個金融信用誠信度不就是一種降低風險的辦法嗎?況且職工還有工資保障,對于金融信用誠信等級高,無不良記錄,可以說是無風險可言。
在此我可以公開承諾,每月讓相關業務銀行可以從我工資中代扣四五千元用以償還公積金貸款,計劃五到十年還清貸款。而且我的金融信用誠信高,從來沒有金融不良記錄,又有工資做保障,不會有風險的。
希望領導能體貼我生活實情及困難,能給予我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幫助,讓我暫時渡過生活中的難關,在此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