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太古城三期入住近10年未辦房產證,2023年5月15日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回復業主投訴時聲稱不動產首次登記已于5月11日辦結,但告知業主要等開發商繳納“登記費”后才能領取,領取后再由開發商統一代為辦理不動產轉移分戶登記。
業主認為:
1、根據西安市處遺文件“證繳分離”的原則,開發商繳不繳費和業主辦證沒有關系,即開發商不繳納“登記費”不能成為不繼續進行分戶轉移登記的理由。
2、開發商是造成入住近10年未辦證的罪魁禍首,分戶轉移登記再讓其來統一辦理就是讓問題制造者來解決問題,無異于與虎謀皮,緣木求魚,太不靠譜。
3、西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布的本項目《不動產首次登記公告》也明確說明:“……根據本項目處遺相關文件……將予以登記”。既然首次登記能根據處遺文件精神來辦理,分戶轉移登記為什么不能繼續按照“處遺”的精神來推進?
4、西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官方公眾號說:“對于符合購房人自行辦證的項目,經公示后,購房人可自行申請辦理產權證書”,并已經已經陸續公布了17批數百個可以由業主自行申請登記的項目,難道我們這個項目就要被單另對待嗎?
業主訴求:
請西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根據西安市處遺文件“證繳分離”的精神原則和已公布的17批可以由業主自行申請登記的方式那樣給業主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