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在勉縣翠園小區買的經濟適用房,當時說是有補貼的,就把老家房子都拆了,我把手續去村上、鎮上都辦好了,再由鎮上統一交到縣里,關于購房補貼直到今天縣里都沒有回復。
勉縣翠園小區買房五年了 購房補貼款何時兌現?
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貴單位網上輿情調查函(網調字〔2022〕第12029號)已收悉,我縣高度重視,立即對留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處理,現將情況回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我縣網民“躍軍”在西部網民生熱線留言板反映:“我是2017年在勉縣翠園小區買的經濟適用房,當時說是有補貼的,就把老家房子都拆了,我把手續去村上、鎮上都辦好了,再由鎮上統一交到縣里,關于購房補貼直到今天縣里都沒有回復。”
二、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2014年至2017年,我縣按照《中共漢中市委、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見》(漢發〔2013〕8號)要求,執行“三房結合”補助政策,搬遷對象自愿選擇經適房、限價商品房安置的,每戶補助3萬元,再按戶人口數每人補助0.7萬元。從2017年起,我縣按照《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漢中市移民(脫貧)搬遷建房到人補助辦法等五個辦法的通知》(漢政辦發)〔2017〕4號)要求,對避災生態搬遷戶購買商品房安置的,按照每人1.3萬元的標準發放建房補助,對選擇4層及以上樓房化安置的,每戶再增加補助0.5萬元,該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19年1月15日起截止。
從網友“躍軍”反映的情況來看,其屬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間購置的經濟適用房并提交移民搬遷與庫存商品房結合補助申請,按照《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漢中市移民(脫貧)搬遷建房到人補助辦法等五個辦法的通知》(漢政辦發)〔2017〕4號)要求,網友“躍軍”不具備享受移民搬遷補助資金條件。
衷心感謝網友及西部網對我縣移民搬遷事業的關心和支持。目前,我縣對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間購買存量商品房的群眾,正在摸底移民搬遷與存量商品房結合規模和情況,待完成摸底報請審定后,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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