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旬陽市關口鎮江北村四組村民,我村四組于2022年4月份因村四組道路硬化問題反映,旬陽縣交通局于2022年6月30日,以旬交字【2022】235號文件回復,關口鎮政府口頭答復:“于2023年雨季之前將路面硬化,由于道路施工上級撥付資金只夠路面硬化,基礎整修資金需村民自籌。”雖該行為已經違反了交通部2018年《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條,村民為了生存,自籌資金,整修路面,截止目前資金已籌措到位已經一個半月之久,但是具體施工方案,政府遲遲未下達,我于2022年9月21日咨詢關口鎮人民政府值班室電話,一名羅姓干部給予回復:項目已報至旬陽市交通局,已列入2022年計劃中實施;隨后我又咨詢旬陽市交通局,9月22日旬陽市交通局負責信訪的劉姓同志回復:該局未收到關口鎮人民政府文件,關口鎮通旬陽市交通局對接列入明年(2023)實施項目。我將關口鎮回復結果向其說明后,該劉姓同志,稱自己不是業務人員,不清楚,讓我咨詢關口鎮人民政府。
我的訴求如下:
旬陽市交通局、關口鎮人民政府盡快給出道路硬化的詳細進度通報,給江北村四組村民做出答復。對于道路硬化職能部門“踢皮球”的行為,給予我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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