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群攤販在空港新城曹參路上開爐起灶做起了餐飲生意。現場車輛往來轟鳴,塵土滿天飛揚,飛蠅襲襲,垃圾遍地,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問題迫切需要向貴欄目反映。
一.交通安全隱患。攤販集群擺在曹參路與蕭何路的交叉十字路口邊上。該路口屬于事故易發地,一輛接一輛的拉土車、小轎車往來通行川流不息。攤販集群在如此緊鄰交通要道的位置擺攤販賣,如何保證生命安全?出現交通事故誰來負責任?
二.食品安全隱患。現場所有攤位均沒有在明顯位置張掛經營許可證。攤販們所販賣的食品及材料是否安全可靠?誰能確保不會出現食物中毒事件?
三.食品衛生與環境衛生隱患。三伏熱天,食品極易腐壞,販賣現場更是蠅蟲滿天飛,油煙糊人臉,污水耍橫流。隨處可見的白色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煙蒂、飲料瓶……垃圾遍地,臭氣熏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減少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四.消防安全重大隱患。販賣現場三三兩兩竟然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多罐煤氣罐!液化氣受長久陽光暴曬,容易引發爆炸事故!攤販使用明火烹飪,食客使用明火抽煙,這些明火都有可能引發燃燒爆炸!攤位群又緊鄰交通要道事故常發處,一旦發生事故撞擊到這些煤氣罐,后果不堪設想!
五.疫情防控隱患。全國人民共同防疫的當下,一次次的核酸排查,正是大家齊心協力共渡難關的時刻。這些小攤販沒有出示核酸證明,更沒有消殺工作的記錄,就連最基本的口罩防護都沒有!往來食客人員流動之大,誰來為防疫工作把控、監督和負責?
六.攤販違法販售藥品的安全隱患。販賣現場有攤販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違反《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私自違法售賣藥品。這到底是法律意識淡薄,還是追求利益不擇手段?藥品的購進渠道正規嗎?持有經藥監局批準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嗎?是否有販賣倒賣假藥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