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縉頤久璽臺小區【漢中市漢臺區新橋十字興漢路向東100米】存在嚴重違規交房,開發商在沒有“三書一證一表,沒有完整驗收手續情況下,提前郵寄《收房通知書》,并嚴正其詞告知業主“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為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有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逾期不收房,按自動默認收房”強行讓業主收房。
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開發商應于2021年10月31日前交房。業主們按《收房通知書》時間到達小區后,開發商拒不提供三書一證一表,強行讓簽字收房。而且對證件不齊,違約問題只字不提。只說按合約另行約定有兩個月諒解期。到期一定妥善辦理好相關證件,逐個電話通知收房。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多次聯系開發商及售樓部還是無法提供完整驗收手續,而且面對業主質問,一直不給明確答復,在諒解期截止前開發商一直推諉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已經過了,就等發證呢,你去催政府”。遮遮掩掩。業主因證書不齊,拒絕收房后,物業公司向業主主張物業費,不交費不讓進小區。該開發商的做法是否符合漢中市的相關政策?業主拒收房屋,由此產生的物業費由誰承擔?漢中市城東縉頤久璽臺小區車位(限長4.7m,限高1.55m,限寬1.8m)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一個車位賣13w,是否符合人防車位規定?
我們全體業主希望政府督促開發商,配合相關部門完成驗收手續,取得相關驗收報告,給我們業主出具三書一證一表,我們好收房,住房。這已經屬于嚴重違規,交房,請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