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您好:我是榆林市吳堡縣郭家溝鎮港元咀村村民寇子文,有個問題給您反饋一下,情況如下:
2020年8、9月左右,我們全家人不在家期間(榆林住院),村委會私自占用我家地修路,造成已成苗的土豆全部毀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說法,2021年9月8日,我第1次打12345電話進行舉報投訴,工作人員派單處理,過了幾天12345工作人員電話回復了我,回復結果說是村委已經賠償了,對于這樣的回復我不認同,既然村委說賠償了,那賠償字據在哪呢,為此我又進行了第2次投訴,12345又從新派單處理,9月18號12345工作人員又電話回復了我,說村委會已經和我口頭達成協議,村委會的人什么時候和我達成過協議,從我投訴到現在村委會沒有任何人找我溝通過此事,兩次投訴沒有結果,12345的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沒辦法,他們沒有執法權,后來我又打12388紀委電話投訴,紀委回復說他們只管貪污,不管這些。沒有辦法只好去鎮上找鎮上書記,書記回復說讓找村書記協商解決,村書記說給我買兩袋土豆作為補償,我沒有同意。
作為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不知道該找那個部門,迫于無奈才給您寫信,拜托您在百忙之中督促處理一下此事。
說句心里話,在黨的領導下,老百姓的日子過的越來越好了,做為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我并不是想通過投訴讓村委給我賠償多少錢,而是希望通過投訴,能夠整頓一下村干部作風,讓這些村干部能夠真正的為老百姓辦事,不要為一己私利,毀了老百姓對他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