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9月5日與西安紫蘋果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咨詢房屋裝修過程中,該公司設計師以促銷優惠為由,提供的參考合同與實際簽訂合同版本前后不一致、且在裝修公司既沒有量房,也未提供設計圖紙和方案、更未裝修的情況下,誘使與其簽訂定金繳納合同,讓我交了2萬定金。
9月6日我細看合同,發現所簽合同與工作人員提供的范本存在嚴重差異:工作人員所提供合同范本第十六條特別約定事項處是空白,我所簽合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增加了對紫蘋果裝飾公司單方有利的條款。由于對紫蘋果裝飾公司商業信譽存疑,經過詢問他人、網絡查詢,發現合同內容與網上曝光的《濟南市工商部門公布:裝修合同七類“霸王條款”》完全相符,請領導還我公道;并責令西安紫蘋果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退還定金。
1、 在沒有量房、出具施工圖和效果圖的情況下簽署合同應屬于無效合同;
2、 合同文本使用2007舊版,不符合西安家裝2019年3月25日發布的《西安市住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 第十六條第五款工程開工前就要交齊70的合同款,與西安市要求的墻、地磚鋪設完成進度過半標準相差太大;
4、 以促銷活動為誘餌、以他人合同文本為例誘使本人簽合同、且簽訂合同時對單方有利的霸王條款未盡提醒之責, 8月20日本人還在北京期間,該公司業務員多次以活動名義讓我來公司咨詢可以給優惠,9月5日設計師以活動促銷和樣板間當天結束、過期不再優惠為誘惑,誘使我交了2萬定金;種種虛假銷售行為屬于誘騙消費者和合同欺詐;
5、 簽訂合同時,銷售人員以財務下班為借口,催促著簽訂了隱藏有“霸王條款的合同”,蓋章文字的字跡模糊不清晰、字體很小無法看清楚,銷售人員對于消費者疑問沒有給予解釋,只是以下班為由催促簽字。
6、 不給商量的機會,限制和排除消費者變更合同的權利,侵害我們的合法權益。
7、 免除經營者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訴求:本人今年7月于北京研究生畢業,本意回西安創業定居,但西安紫蘋果裝飾公司誘騙、合同欺詐、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讓古城西安公平、正義、誠信的形象蒙塵。通過了解以及網上查看,該公司不良記錄及投訴眾多,個人已經無法相信其服務品質,因此要求全額退還定金,我9月6日上午開始與該公司設計師溝通退款事宜,9月8日下午該公司負責人明確回復不予退款。剛畢業的學生無法承受2萬的損失,現希望領導及相關部門在百忙之中幫助無助的我讓紫蘋果退還我的血汗錢。請領導主持公道!
建議: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站和民生熱線網站搜索紫蘋果關鍵詞,發現大量的關于西安紫蘋果裝飾欺詐消費者不返還定金的留言,希望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網上曝光的案件就這么多,那些沒有曝光找不到解決渠道,吃啞巴虧老百姓又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