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衛杰,家住潼關縣城西添景苑小區,我于今年3月8日出門去外地打工,當時在小區凈水機的水卡余額有110元左右,又于6月9號返回潼關后,持水卡去打水誰知卡貼近感應區不顯示余額,又一看有張通知說是,截止5月底如不持身份證去自來水公司3樓升級換卡逾期不予辦理,損失自負,我才剛剛知道飲水機從之前的個人代理商轉手給了縣自來水公司。
我第二天就拿著身份證和水卡去自來水公司3樓,見有個年紀大點的人當時他只說要我再出些錢,他們再送一些就這么個意思,當時我看也沒商量的余地,我就坐了一下我就走了,出來后我就去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了這個問題,他們通知到下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執法大隊通知我去做了筆錄,中途又給我來電質疑我說我辦什么當初去沒錄音,又說要投訴是要證據的。過了幾天給我說結果是終止調解。我也給渭南市市民熱線反映了我是6月19號打的電話到現在還沒有任何回復,也關注了陜西省水務集團(因為自來水公司現在屬于陜西省水務集團)微信公眾號,有個投訴問題渠道也不支持我說過期了只能那樣了。
現在我的訴求:第一個是恢復水卡正常使用:余額至少是100元。第二個是我本人最多再出50元他們必須再送100元等于余額是150元,2種方式我最多都少10元。希望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我作主,盡快處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