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午11時40左右,本人行走在橫山區人民醫院門口,有一輛車牌號為2690的警車違規逆行,當時正直城關小學放學時段,嚴重有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本人強烈要求交管部門對當時駕駛人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扣三分,罰款200。根據兩張照片不同位置現有證據已證明!請嚴肅查處!
榆林橫山區一警車違規逆行 請嚴查處理
王
2021-06-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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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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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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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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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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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山區一警車逆行 執勤民警駕駛警車巡邏管控 橫
橫山區
2021-07-16 11:20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貴網《關于網友反映“榆林橫山區一警車違規逆行”的情況》的調查函已收悉。我區政府高度重視并立即安排對此展開調查。
經查,該網友反映警車逆行的情況存在,但并不存在違規現象。橫山大街東側同方向2條道路允許所有機動車由南向北行駛,大街西側單條道路允許公交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通行。為了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時段交通秩序的管理,在放學期間做好護學崗執勤的同時加強對高峰期公交車道、救護車應急通道的車輛清理和管控工作,確保公交車道、生命救護通道的暢通、有序,區交警大隊專門采取使用執勤警用車輛來回巡邏管控與民警定點疏導相結合的模式進行管控。這一舉措使得重點時段、重點路段擁堵情況得到了明顯改善,得到了社會各界及學校、家長的一致贊譽、理解和支持。
橫山大街屬于幾十年前建設的街道,道路比較狹窄,通行能力差,加之下班后車流高峰與放學后車流高峰疊加,部分接孩子放學回家的車輛存在占用大街西側道路(公交車道、救護車應急通道)停放的情形,致使交通壓力劇增,極易發生擁堵。當時正值我區各單位下班及各學校放學時間,城區中隊負責執勤任務。因此,網友看到的情形為:執勤民警正在駕駛警用車輛借用公交車道進行車輛清理和巡邏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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