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點選址滑塌體,6戶住房成危房,要求異地拆遷安置
2012年,西康二線建設,征收漢濱區關廟鎮柑樹村農戶房屋29戶,漢濱區統征中心,將安置點選址在柑樹村七八組的滑坡地段,檔坎平均高8.5米,且全部回填土方,由于地質滑動,土質松軟,加之漿砌檔坎偷工減料。東頭檔坎已垮塌50多米,2020年底重建完工。西頭胡廣安、章學波、章成耀等6戶統規自建安置房不同程度出現大梁斷裂、墻體開裂、現澆屋面變形漏水,成為危房。特別是檔坎西頭尾端處在柑樹七組老滑塌體地段,檔坎里邊裂縫長20多米,寬10公分,安置戶胡廣安的4層半樓房整體開裂,成為D級危房,使安置戶承受巨大積極損失。
經調查核實造成損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安置點選址滑塌體。安置點東西兩頭過去曾出現過大面積滑塌,特別是西頭是幾十年的走土灣,因地質出現滑塌住戶先后搬離原址,政府選址未征求住戶意見,未做地形地貌地質勘探,盲目建設。
二是檔坎工程豆腐渣工程。根基不牢固,漿砌水泥砂石混合配比不達標,裂縫里沒有砂漿,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
三是協調安置業主單位隨意變更設計方案。安置點的最初規劃是兩排階梯式安置點,協調安置業主單位為了減少開支,節省土地將兩排階梯式安置點合并為一臺階梯的安置點,增加了擋護坎的高度,平均8.5米高,給安置戶建房樁基的牢固性埋下了隱患。
受害群眾的基本訴求:
造成安置點東西兩頭的護坎不同程度垮塌和開裂,住戶房屋不同程度受損,其責任完全是政府沒有科學選址所致,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法誰引發誰治理的有關規定,政府理所應當根據安置戶房屋的危害程度給予經濟補償,對危房戶異地選址拆遷安置。
上訪村民:關廟鎮柑樹村李發珍、章學波、章成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