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陜西華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陜西金咀頭美麗鄉村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與2020年5月份簽訂淳化縣石橋鎮咀頭村的民宿養老項目的裝飾工程,總造價1000萬,我們現已經施工330萬左右,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收取我們保證金10萬,答應的是前期20戶干完付百分之八十,簽訂的計價方式是陜西省09定額標準計價方式,含各項措施費和各項取費,合同里已經有明確的約定,現在我們施工的進度已經達到了百分之98,因入戶電路負荷達不到室內的標準,所以我們已經留好電箱,空開,但未接通 ,原因是擔心會造成起火或人員傷亡事故,管路室內已經百分百完成,室外因為涉及挖溝和土方項目,我們簽訂的合同內未涉及這些項目,主家自己挖好的我們已經把管道接入了,九月份初我們已經完工,甲方承諾的九月初給我們給部分工程款,但一直失約未支付,最后在甲方監理的陪同下,我們在九月10號左右見到了甲方老板李夏,和甲方口中的投資方,答應在九月底給我們先行支付一部分,配合解決農民工的工資,但甲方又一次失約了,未履行承諾,最后經雙方多次協商,甲方負責人李夏承諾在十月底先行支付一部分,但又未履行承諾,造成了大量的農民工和材料商的欠款拖欠,我們聯系甲方,一直電話不接,信息不回,至今未支付我方一分錢的工程款。
現在我們確定甲方在投資款未到的情況下就收取我們的保證金,涉嫌詐騙,在投資款未到的情況下指示我們全墊資進場施工,涉嫌欺詐,但是甲方的辦公地點設置在淳化縣石橋鎮咀頭村的新政府辦公室,政府的批文也有,難道政府在沒有審核甲方的資金情況下就批復了這件事情,還給甲方提供村委會辦公室,并明確在村委會辦公室掛牌,現在的實際情況就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