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志丹縣一農民,14年3月購買由王小崗修建的柳樹坪雙擁街46號樓房一套。當時購房王小崗說不收物業管理費,但交房后第二年,王小崗卻讓其弟王老六強行收取物業費,不交物業不給充電(電卡由王老六管理),樓上有百分之九十住戶因此事與王老六爭吵過,最終還只能了交物業費再買電。而且電費從當初的每度0.45漲了再漲到每度1元,最高的竟每度1.2元。再者供電設施多年不維修,電路老化,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今年7月,我們二十幾戶樓上住戶聯名申請志丹供電局,希望能把電分改到戶,但王小崗卻不從中阻攔。我們也不知怎么辦,只能希望媒體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