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當晚22:00,西安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爆裂,造成我中財金融大廈東側長約50米、高約10厘米的地面沉降。由于我大廈位于和平路主街,沉降部分為我大廈外圍停車場及市政人行盲道范圍。
2019年1月份,西安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司)組織人員僅維修了自來水管,但地面沉降部分一直未修復。在2019年年中發現沉降范圍及程度有加大的趨勢,因此我公司聯系水司要求立即對沉降部分進行修復,以免影響到大廈的主體結構。水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勘察后,表示他們抽不出人手,委托我司代其尋找施工隊進行處理。
我公司通過市場詢價及對比,確定了一家施工隊。并將施工隊所報工程預算遞交給水司。水司并未對此價格提出任何異議,只是要求抓緊時間開工,避免危害加大,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結算。2019年10月底,施工結束,施工單位將工程決算報水司相關部門后,水司不予承認預算價格,不予支付工程款項。
從此事發生一直到現在,我司派相關人員積極協調,但水司的工作人員一直在推諉阻撓我司向其總經辦反映。
我公司認為
1、本應由水司進行的維修,拖了8個月未處理,我公司處理了,水司不作為。
2、預算價格在施工前就報給水司了,直至工程結束均未收到水司關于價格不合理的反饋,而是在結束后才開始核算。
3、水司明知道年關將近,惡意拖欠農民工的工程款,給社會安定制造不穩定的因素。
我們懇請相關領導重視這種明顯違反契約精神的做法,哄騙企業為其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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