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縣西營供電所職工利用職務之便竊電多年
路見不平
2017-10-0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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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領導:
現(xiàn)舉報陜西省白河縣西營供電所職工張友建(原紅石河供電所職工)(黨員),住中廠鎮(zhèn)同心村四組,利用職務之便的聯(lián)合竊電行為予以舉報如下:
張友建 在紅石河供電所任職期間,十幾年來,將自己及其親屬的三戶電表:(本人有兩套房子),張友建一戶,其妻子柴敦曉(預備黨員)一戶,還有柴敦虎(黨員、柴敦曉的哥)一戶,一共三戶電串聯(lián),沒有經(jīng)過電表直接用電,而三戶家里空調電器因有俱全,包括做飯全部都是用電,因為從未交過電費,所以也就盡量用,十幾年來用電從未交過錢,而作為我們電力職工,確實感到給國家電力造成不小的損失,于2017年9月7號檢舉到國家電力公司,工作人員9月8號上門核查竊電屬實,于2017年9月15號對其三戶做了相應處罰·:張友建補交電費2206.47元,罰款6619.50元;柴敦曉補交電費1862.15元,罰款5586.00元;柴敦虎補交電費2045.02元,罰款6135.90元;三戶合計24455.04元。而事實上,這種補交電費和處罰遠遠不夠,也最多是他們一年多所補交的電費而已(按照家庭所備電器計算)
綜上所述屬實,現(xiàn)在敬請上級領導查處:1.張友建身為黨員,且又是電力職工,與國家電力損失而不顧,為親屬和家庭的自身利益竊電多年,這樣的員工還能任職嗎?強烈要求給予免去電力職工職務 ;2.對張友建、柴敦曉、柴敦虎黨員身份予以給予嚴查,有損黨員聲譽,毀壞黨員形象,這種行為嚴重影響關于從嚴治黨的方針政策,不能這樣不了了之。
[此內(nèi)容為網(wǎng)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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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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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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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17:41
已反饋 2020-10-2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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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營供電所職工利用之便竊電多年 白河縣回復
白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經(jīng)核查,2017年9月8日、11月28日,國網(wǎng)白河縣供電公司分別收到反映國網(wǎng)白河縣供電公司西營供電所員工張友健利用職務之便竊電問題后,立即派相關人員到調查核實、現(xiàn)場取證,證實張友健、柴敦曉、柴敦虎三戶竊電反映情況屬實,經(jīng)公司集體討論決定,結合違法事實情形,對三人竊電行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一是對竊電電器設備用電負荷逐一登記(違竊檢查相關工作單)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依據(jù)《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零二條和第一百零三條之規(guī)定,國網(wǎng)白河縣供電公司依法對損失電量電費進行了追補和處罰;三是依據(jù)《黨章》《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供電公司內(nèi)部相關規(guī)定,給予張友建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期1年)和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12個月),同時扣發(fā)績效薪金,降低其崗位薪點工資。上述處理決定已全部執(zhí)行。今后,國網(wǎng)白河縣供電公司將進一步加大對竊電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加強內(nèi)部管理,“以案釋法”教育電力員工知法、守法,對員工竊電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堅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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