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化斜路全線,經過的村莊很多,路兩邊居住人口眾多。現在搞新農村建設,路修平整了,但是寬度沒變,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走在同一車道。出現匯車,行人無處可走。
車輛以前都是貨運或農運車,現在私家車,卡車,各種車輛特別多,而且車速還很高,路上沒有任何限速設置或警示標志,即使經過村莊很密集路段,很多車都不減速。現在人出行特別是家里有小孩的,一天大門都不敢開。給路兩邊居住人帶來很多不便,現在人都追求方便,路邊居住的人越來越多了,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一下,提早預防。
岐山化斜路全線,經過的村莊很多,路兩邊居住人口眾多。現在搞新農村建設,路修平整了,但是寬度沒變,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走在同一車道。出現匯車,行人無處可走。
車輛以前都是貨運或農運車,現在私家車,卡車,各種車輛特別多,而且車速還很高,路上沒有任何限速設置或警示標志,即使經過村莊很密集路段,很多車都不減速。現在人出行特別是家里有小孩的,一天大門都不敢開。給路兩邊居住人帶來很多不便,現在人都追求方便,路邊居住的人越來越多了,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一下,提早預防。
岐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回復:網友匿名反映稱:“岐山縣化斜路全段,經過村莊很多,路上沒有任何限速設置或警示標志”的問題屬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三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和公路修復項目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成的公路,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明顯的標志、標線”。《中華人民共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二)項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和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六條(一)款“道路管理部門和道路經營單位應當保障道路完好,根據道路等級、交通流量、安全狀況以及交通管理的需要,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在道路上科學設置和完善交通設施,并保持清晰、醒目、完好”。(二)款“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同步規劃、設計、建設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和防護隔離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之規定。此路段公路交通標志設置由交通公路部門,完善機動車行駛在不超過交通法規最高時速每小時70公里下,交通公路部門根據道路設計情況限制機動車速度。我隊已建議交通部門盡快完善此路段交通標志、標線,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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