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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貴單位作為政府政策的傳遞以及民生的利益的反饋,構建和諧社會所做的巨大貢獻。現將本人的煩心事訴與貴報,煩請貴單位能予以關注并轉達到西安市真正相關的部門能予以解決。
本人購買了西安東順房地產公司位于辛家廟地鐵口附近的樓盤-天香心苑7號樓,但該棟樓的03和04戶型入戶門的安裝存在嚴重的質量瑕疵和安全隱患問題。03和04戶型不僅門挨的非常近,且均為外開門。當03戶型完全開門的時候,整個門就靠在04戶型門上。除此當03和04戶型同時開啟時,兩家入戶門就存在嚴重打架的問題,雙方出入嚴重受阻。特別當03戶型在里面開門時,04戶型在門外開門,很容易把04戶型的業主夾傷。
根據《建筑防火規范》第6.4.11條有規定,其條文說明還明確解釋入戶門向疏散方向開啟,是指公共建筑,人數多,不熟悉場地,出現緊急情況容易慌亂,所以有外開的要求,人數不超過60人的空間,門的開啟方向不限。另外根據最新強制性《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第5.8.5條規定:門戶應采用具備防盜、隔音功能的防護門,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該妨礙公共交通以及相鄰戶開啟,及其條文解釋對此也有相關解釋:如果住宅開門或開窗影響到公共部位的安全,則門或窗應該向里開,即使高層建筑也不例外。在2012年之前的強制性《住宅設計規定》(GB50096-1999),也在第3.9.4條中規定: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交通。如此多的強制性規范標準,均說明現有03和04戶型的入戶門安裝方向完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設計缺陷。
另外,我們03和04戶型的購房合同中的戶型圖中的入戶門都為內開門,但是實際卻給安裝成外開門。既然購房合同中已經規定了入戶門的開啟方向,那為什么給我們安裝相反的門?畢竟購房合同是經過房管局先審核后備案的合同。如果按照購房合同上的安裝方式,2家也就避免入戶門打架的事情。
房子作為一項長期的重大的不動產,入戶門作為長期使用且使用頻率相當高的位置,開發商將兩戶門都安裝成外開門,不僅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法律,而且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日后雙方出入非常不便,更為日后長期鄰里矛盾留下嚴重隱患。尤其當家中有老人,小孩、孕婦、病人等弱勢群體,很容易由于開門危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而國家的憲法、民法、刑法都明確表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高于其他任何權利。如遇地震或火災等突發緊急事件,兩戶門一旦同時開啟很容易發生延誤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入戶門的開啟問題不僅是一戶問題,更不僅是與開發商之間的單純的民事糾紛,而是涉及到消防、城建、質檢、房管等多個政府部門,更是相關部門職責之內的事情。煩請貴報能將問題及時反映給相關職責部門,盡快解決我們入戶門打架事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