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縣旅游辦2015年實施的太白蔬菜園單項工程之多超過200多萬元,工程在實施前均無招標。其中,蔬菜園廣場鋪成石材,那么大的面積,估計價格不低于50萬元。按照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辦法,超過30萬元的工程要嚴格執行招標。但太白縣旅游辦主任陳軍歧蔑視法律規定,不但不招標,而且直接指定施工方,最后又補假招標文件及合同書(可以查是否有招標現場影響資料)。國家的錢就這么好騙嗎?實施工程方是旅游辦主任陳軍歧同學王占懷個人所做。為了掩飾王所試工的工程之多,假定施工方,將工程施工方簽為寶雞君安工程公司、寶雞朝陽廣告公司等來假施工(實際這些公司并沒有施工,可以追查到底)。在工程實施期間,管理混亂(管理人又是陳同學),亂簽單子,丈量面積與實際不符,亂加工程款。
工程施工完畢后,決算價據說經太白旅游辦相關人員開會定價。試問:這些工程價作為甲方(太白旅游辦)單獨可以定嗎?不經過有資質單位審計、驗質驗量能定價嗎?太白旅游辦有這個資質嗎?最后旅游辦陳及管理工程人員為了掩飾價格真實,找審計公司補審計資料造假(可以咨詢審計公司真實情況)。難道真沒有王法了嗎?
僅此情況反應至此,如若不能查清,本人繼續向上一級部門再次反應,也會在網絡曝光,到解決查清為止,還人民一個公道,還共產黨一個清白。黨和政府相信不會冤枉一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