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寶雞文理學院在校生,在去年三月份到六月份的時間里,我跟同學勤工儉學在英達路的“米蘭酒吧”當助唱歌手打工。結果卻遭到了老板惡意欠薪,我們倆人一共欠了五千多元的工資!打電話不接,去場子找躲著不見。我們都不是寶雞本地人,在這個城市人生地不熟的,想著年齡不小了自己賺錢養活自己卻遇到此事。感覺受到了傷害卻無人能幫。
因為酒吧駐唱這個行業一直都沒有簽合同的,有的只是駐唱照片和當時一個工資結算單的照片。酒吧曾有人去勞動局仲裁,但是非但沒有結果,老板知道后更是不給工資!我們真的很無助。我想尋求幫助,希望寶雞政府能保護我們外地大學生的利益。
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