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123”:
感謝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針對您反映的問題,陜西省財政廳給予回復,以下是回復的主要內容:
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財政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陜政辦發〔2014〕91號),我廳負責本省財政票據的管理,按照行政隸屬關系,陜西省國稅局應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駐陜單位,其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指導和監督,我廳無權對其行政行為進行干涉。建議轉陜西省國稅局辦理。
對以上回復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網
2015年6月12日
尊敬的網友“123”:
感謝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針對您反映的問題,陜西省國家稅務局給予回復,以下是回復的主要內容: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簡化開票操作,優化網上辦稅,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人目前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系統進行了整合,決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以下簡稱升級版)。
升級版實現了多系統整合,納稅人使用一套稅控設備就可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專用發票、機動車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避免了原多系統開具發票的不便。
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為納稅人提供網絡化發票開具、發票驗舊、發票報稅、發票真偽查驗、納稅申報等辦稅事項,大大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升級版推行后將逐步取消紙質發票及發票認證,能夠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經營成本。
該網友反映的490元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金稅盤、稅控盤的價格,330元為一年的技術維護費用,以上兩項費用是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增值稅稅控系統收費政策的通知》規定收取的,上述費用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會額外增加納稅人負擔。簡單的說就是“納稅人墊付、國家買單”,因此不存在亂收費的情況。
該網友原為網絡機打普通發票用戶,根據《陜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原網絡機打普通發票用戶根據主管稅務機關安排及時更換升級版,并由升級版技術維護服務單位免費提供服務至2015年4月1日前已繳費合同期期滿,不存在重復收費,保護納稅人利益。
感謝納稅人對稅務工作的監督,我們將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對于稅務機關或者技術維護服務單位存在的亂收費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納稅人可及時向12366等相關部門反映,一經核實,我們將依據規定盡快予以處理。
對以上回復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網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