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大人:您好!給您寫信,實屬無奈,老百姓攢倆錢不容易,我,當然還有很多人于2011年3月在中苑春天買的房子,地址清姜路半坡路東,有些人10年就交的錢,開發(fā)商最初說最晚13年交房,明天又說14年,一直到現在未交房,還不給我們退房。
我們等不起了,我們損失太大了,老百姓攢倆錢不容易啊,房子住不上,錢還沒了,這直接影響了我們的家庭生活,315找他們討說法,還要打人,我們憤怒啊,請市長大人百忙之中主持正義,還我們一個正常的生活吧!大家很激憤啊
市長大人:您好!給您寫信,實屬無奈,老百姓攢倆錢不容易,我,當然還有很多人于2011年3月在中苑春天買的房子,地址清姜路半坡路東,有些人10年就交的錢,開發(fā)商最初說最晚13年交房,明天又說14年,一直到現在未交房,還不給我們退房。
我們等不起了,我們損失太大了,老百姓攢倆錢不容易啊,房子住不上,錢還沒了,這直接影響了我們的家庭生活,315找他們討說法,還要打人,我們憤怒啊,請市長大人百忙之中主持正義,還我們一個正常的生活吧!大家很激憤啊
尊敬的網友“求助者”:
感謝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寶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給予回復,以下是回復的主要內容:
經調查,網友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中苑春天”項目由寶雞嘉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建設,位于我市清姜路50號,共1棟高層建筑(地下2層,地上30層),總建筑面積32506.63平方米。該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用地許可證、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齊全,我市住建局于2014年4月核發(fā)了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為嘉澤公司開通了網簽。
經查,嘉澤公司與購房人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部分合同約定時間為2014年11月),確實存在未按期交房的問題。對此,我市住建局多次約談該公司負責人,要求其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盡快完成項目后續(xù)建設任務。
目前,該項目主體工程和內部裝修已完工,正在進行外墻粉刷和門窗、電梯等設備安裝,整個施工工程預計在2015年7月前完成,7月31日前可向購房人交付。
同時,在我市住建局督促下,嘉澤公司對逾期交房提出了以下解決辦法:承諾在2015年7月31日前交房,若仍未能交付,購房人可以退房,該公司將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2015年7月31日前未能交付,購房人仍愿繼續(xù)購房的,該公司每月按交房款的2%支付利息,同時向每戶補助3000元的物業(yè)管理費(此款項在后期配套費中減免)。
該補償措施已向購房人進行了公示,我市將繼續(xù)督促嘉澤公司盡快完成相關工作,及早向購房人交房。
對以上回復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lián)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網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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