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陽北大街一名拆遷戶,我們從1986年開旅社到2012年拆遷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和完稅證,繳費憑證齊全,可咸陽市舊城辦就是不按照國家拆遷條例給經營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為什么公然不執行條例明文規定,侵吞拆遷戶合法利益。
秦陽旅社拆遷沒停業補償款|咸陽舊城辦請回應
喜洋洋
2015-01-1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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