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應在假期之間,打擾您的休息,但頗具無奈,墾請您為外地游客討一說法。
10月2日我們懷著激動、向往的心情去延安革命老區參觀學習,可是一到延安感覺這里的空氣與全國其它地方不太一樣,就連干公人員都這樣欺負外地人呀!!
上午9時許,當事人駕駛小車去延安寶塔山景區時,由于路線不熟,(據當地群眾反映此路改為單行道才20天左右,當時路口沒有民警示意)在圣地路右轉逆行時與騎摩托執勤的民警李剛相碰,導致民警左腳受傷,當事人小車前保險扛、前燈損壞。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及時陪同李到延安大學附屬醫院診斷、檢查、治療,后經醫院確診,無大礙,對受傷部尾進行了包扎,醫生建議不需住院,開一點藥休息一周就可以上班了。醫院共花費人民幣380元。
后當事人與李協商解決此事過程中,李向該外地游客討要了10000元人民幣放事,后該當事人直到問題處理花費達11000多元。這樣一個小事故,道出了怎樣的一個事實呢?這符合一個警察的身份嗎?這與延安這個名字相符嗎?這就是革命圣地老區的人民嗎?這就是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嗎?太不可思議,太讓人失望了,太丟公務人員的臉了。看誰敢在去延安????
懇請還外地一個游客的公道,出錢是小,但讓人無法理解是大,望各級領導能還一個外地人對延安的形象!同時不要讓全國人民嘲笑延安革命圣地的“英雄”!!不要讓個別公職人員損壞陜西的對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