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縣下廟鎮村民反映:華縣水利局強行把他們的耕地以“以租代征” 的方式變相征用,修建蓄水湖——“少華湖”。征地前,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也沒有見過任何征地手續及相關文件。征地后,失去土地的他們生活將沒有保障。
沒有了土地,以后的生活怎么辦?
據了解,田村距渭河約5公里,距堤壩約1.5公里,這里的人們祖祖輩輩以土地為生。
7月19日,記者來到華縣下廟鎮田村,看到綠油油地玉米長得有一人多高,正在吐絮,成片的蔬菜、果樹也都長勢喜人。
見到記者的到來,村民們迅速趕到地頭,爭相訴說自已的現狀和疑惑。70多歲的呂宏烈告訴記者:“ 家里4畝半地已經全部被征,地價是一畝地一年1008元,一次給3年?!闭鞯刭r償雖已拿到手,可他仍很擔憂,沒有看到任何的征地批文,也沒有召開過村民代表大會,征地合同至今沒有,只是在村干部拿來的本子上確認畝數簽名按指紋后,土地就給征走了。
村民呂應敖則拿出自己算好賬的小紙條氣憤地說:“我村人均2畝4分地,每年給村民2400元賠償款,每人每天也就是6元5角8分錢,這根本保障不了基本生活?!庇捎谇榫w激動,說話間他拿紙條的雙手抖個不停。
與田村相鄰的甘村村民趙文宇對記者說, 2004年他從中國農科院引進的桃樹新品種,現在正是高產期,平均一畝地能收入上萬元。而地被征了后,地面上的經濟作物一畝地只賠償9000元,他拿這些錢承包地重新栽果樹,等到果樹掛果需要4年時間,這四年時間不僅是零收入還得花錢投資,一畝地每年領1008元的賠償款,“不夠生活”。對此,他也提出了3點質疑:“ 每畝1008元的租地賠償標準從何而來?蓄水湖既然是防汛重點工程,為什么征地時沒有正式合同?一次性給三年的租地款,三年后農民的生活該怎么辦?”
“少華湖”因少華山得名,是蓄滯洪區
村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蓄水湖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工程?為此,記者來到下廟鎮政府了解有關情況。副書記同鵬濤說:“村民說的蓄水湖其實叫蓄滯洪區,我只知道這工程是省上2008年批復的重點項目,下廟鎮要征收的土地面積大概是3000多畝,征地的事是上面分下來的任務,我們只是執行者。”當記者要求查閱修建蓄滯洪區征用土地的相關批文手續,以及給村民用地補償標準的文件時,同鵬濤說鎮上沒有,具體情況可問水務局。
在華縣水務局辦公室,記者通過工作人員王勇剛了解到,華縣蓄滯洪區又名“少華湖”,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項重點工程,是渭河治理三項措施之一。水域面積4100畝,蓄水量425萬方,主要功能是汛期根據支流來水實際情況應急分洪石堤河和羅汶河南部山區暴雨洪水,建湖涉及到要征收耕地的鄉鎮分別有赤水、華州、下廟三個鄉鎮。
工程無手續,下廟三鄉鎮將變“江南水鄉”
華縣水務局局長金建發有事不在單位,通過電話他告訴記者,以“以租代征” 的方式征用農民耕地不存在,以后修了湖可以養魚,搞養殖沒有改變大農業用途,這只能說是土地流轉。租賃農民土地補償標準,則是按每畝每年補償按900斤小麥折價兌付,價格參照本年度國家發改委糧食價格標準1.12元執行,一次賠償三年。
針對征收農民土地時為何沒有合同?金局長說這項工程是省上訂的,因為要求工程年底要竣工,但到現在還沒有施工批復,縣上也沒有辦法發文,所以只能先開展前期征地工作,發了文才能簽合同。
對于三年后農民的生活怎么辦?金局長表示,縣政府會從財政上拿錢,還是每年每畝地給農民1008元。記者反追問,如果縣財政不能保障農民的租地款怎么辦?金局長說:“這些擔憂尚早,以后可以利用這塊地搞開發,這樣土地一定會升值,農民不但沒有失去土地,還會隨著升值拿到更多的錢,這是好事?!?/p>
至于利用這塊地搞什么開發,金局長沒有細說。下廟鎮的村民黨書生、葉長青、趙戰民等人說,是要搞旅游,搞景觀;湖是不規則型,繞過村莊;他們以后出門要搭橋,他們的家就成了江南水鄉,他們將從莊稼人變成魚民。
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近年來也多次發文,要求嚴肅查處“以租代征”這種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并依據問責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華縣蓄滯洪區工程項目是否經過審批,又是哪個部門批準其使用農民土地的?水務局在征收農民土地時是否屬于“以租代征”行為,相關部門又是如何監管的?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華縣下廟田村:呂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