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圣茂大廈位于210國道旁邊,甘泉圣茂大廈沒有進行現場放線、四鄰簽字,甘泉縣城建局就批準開始修建,而且距離國道不足6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陜西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紅線距離不得少于15米。
而在同樣一線不足一米的地方修建的2棟24高層建筑,批準時期卻是現場放線,并通過四鄰的同意才批準了修建。而甘泉圣茂大廈開發商胡勝利卻沒有經過這樣的程序就修建,造成四鄰30多戶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特別是距離最近的張青7層樓房開裂、傾斜。對面住戶7層樓房受到嚴重采光遮擋,30多戶居民找了多次開發商胡勝利都不予理睬,并叫來社會青年對來詢問的進行威脅和推拉。
30多戶居民找城建局和多個相關部門多次都不能夠得到解決,找城建局局長白毅民多天,竟然連人都不來,這樣的局長就沒有人來管么?同樣的建筑和地理位置怎么就是不一樣的規定對待?受害的群眾誰能給個說法?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