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由國家招錄的留壩縣編制辦在編在冊的事業單位的工人,被界定為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管理鎮街區的自來水業務,是基層供水站,不屬于企業。除去維修和辦公費支出,我們發400——500元工資,18年來一直沒交三金。
請問我們的工資問題怎么解決?找了很多單位和領導都說沒法解決,我們有崗位無工資,這種非農非商非工的處境令人堪憂。
涸轍之鮒,切盼回復。致謝了。
我們是由國家招錄的留壩縣編制辦在編在冊的事業單位的工人,被界定為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管理鎮街區的自來水業務,是基層供水站,不屬于企業。除去維修和辦公費支出,我們發400——500元工資,18年來一直沒交三金。
請問我們的工資問題怎么解決?找了很多單位和領導都說沒法解決,我們有崗位無工資,這種非農非商非工的處境令人堪憂。
涸轍之鮒,切盼回復。致謝了。
尊敬的網友“王愛萍”:
感謝您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
看到您關于“留壩縣編制辦有崗位無工資好尷尬!”的投訴后,留壩縣政府對此作出回復:
江口供水業務原隸屬于縣城建局管理,根據縣政府《關于調整城鎮供水、防汛工作業務分工的通知》(留政發〔1997〕08號)要求,縣城建局要在1997年4月1日前將縣自來水公司在冊人員和江口供水業務及其三名工作人員一并整體移交給縣水電局管理。1997年5月22日,縣自來水公司已按文件規定移交到縣水電局管理,但江口供水業務及人員由于種種原因未能按時劃轉。2006年,按照縣政府的要求,由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牽頭,縣編辦、城建局、水利局、財政局和江口鎮政府等部門組成了清產核資小組,對江口原供水站資產進行了清查。2007年3月1日前,江口供水站業務和原有3名工作人員及資產整體移交縣水利局管理,并以留人勞發〔2007〕1號文件進行了明確。從文件資料上可以看出,江口供水站為縣水利局下屬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縣編委也從未核定過江口供水站編制。
因此,該網友所反映的其是由國家招錄的留壩縣編制辦在編在冊的事業單位的工人失實,其工作人員工資及“三金”也應從單位經營收入中支付。
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網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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